标准化研究院部署开展“行政问责办法”等四项制度贯彻落实工作
为认真贯彻省委常委、副省长李江《在行政问责办法等四项制度实施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及《云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在全省质监系统认真学习和贯彻落实省政府行政问责等四项制度的通知》、《中共云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党组关于印发<全省质监系统行政问责制实施办法>的通知》、《关于具体实施行政问责制办法等四项制度有关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2008年2月26日下午,我院召开了“行政问责办法”等四项制度专题院务会,赵力书记再次组织中层以上领导干部学习了四项制度有关文件,石克燕院长就下一步如何贯彻实施“行政问责办法”等四项制度工作做了具体安排。
一是思想上要高度重视。十七大提出“必须把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作为主线……贯彻为民、务实、清廉的要求”,实施四项制度,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的重要举措,是保障全省社会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抓手,全院职工要高度重视“行政问责办法”等四项制度的贯彻落实。我院地处省会城市,要结合昆明市正在推进的社会经济发展软环境建设工作来抓好该工作,抓出成效、抓出亮点。
二是加强组织保障,明确责任分工。为确保四项制度的贯彻落实,院成立了“行政问责办法”等四项制度领导小组及办公室,院长石克燕任组长,全面负责组织“行政问责办法”等四项制度的贯彻与实施,重点负责组织“服务承诺制”、“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的贯彻与实施,书记赵力任常务副组长,负责行政问责制的贯彻与实施,并负责组织对“服务承诺制”、“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等三项制度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副书记林云付任副组长,协助院长完成“四项制度”贯彻实施等有关工作,并指导办公室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由郑晓斌、施显东副院长及各室主任组成,负责各部门四项制度实施的具体工作,办公室成员下设4人,负责四项制度实施的日常工作,分工具体,责任明确。
三是积极行动,抓好落实。各室要积极行动起来,从“全”、“实”、“严”几个方面来抓好工作的落实。一是要组织员工进一步深入学习四项制度有关讲话和文件精神;二是要做好所有对外承诺的梳理上报工作;三是要把四项制度的要求结合我院工作具体化,使其在我院工作中具有可操作性;四是要在抓落实上下功夫。室主任是本室的第一责任人,要加强本室人员的教育培训,要用制度来规范职工的工作行为,办公室要加强督察力度,开展经常性的检查工作,建立日常的奖优、治庸、罚劣机制,要把制度的要求分解到具体岗位和人员,层层抓好工作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