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机构代码宣传材料
您只需花上几分钟时间,就能全面了解国家对组织机构代码管理的有关要求,以及代码证书应用的有关常识,这会给您带来很多方便,感谢您配合我们的工作。
建立组织机构统一代码标识制度是国家为了掌握组织机构信息及其变化情况,完善社会管理、监督体系,建立电子政务基础,保障组织机构的合法权益,促进其健康发展而推行的一项管理措施。组织机构代码是由国家指定部门根据国家代码编制规则赋予机关、事业、企业(包括个人投资企业个体工商户)、民间组织及其他组织机构在全国范围内唯一的、始终不变的法定标识。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是全国统一的,证明组织机构具有法定代码标识的凭证。组织机构代码在我省已经广泛地应用于银行、税务、工商、海关、统计、社保、车管等十多个部门的相关业务,今后还会在更多的部门和业务中使用到它。简单地说,组织机构到已经应用组织机构代码的部门办理相关事宜,必须以代码证书(或IC卡副本)作为您单位合法身份的证明。
组织机构代码实行分级管理,按照管理机关的要求,组织机构持有关证件到批准其成立或核准其登记机关同级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证机构,办理相关手续后即可领取代码证书。
一、办证依据
国务院国发〔1989〕75号文件和云南省人民政府令第57号《云南省组织机构代码管理办法》是云南省开展组织机构代码赋码颁证的主要依据。
二、办理申领、变更、换发、遗失补办,注销组织机构代码证事项:
申领:新成立的组织机构,应当自批准成立或者核准登记之日起30天内,申领代码证书。
变更:组织机构基础信息发生变更时,应当自变更之日起30日内到原颁证机关办理变更换证手续。
换证:组织机构应当在本单位代码证书有效期届满前30日内到原颁证机关办理换证手续。
遗失补办:代码证书遗失、损毁的,应及时到原颁证机关补办代码证。
注销:组织机构依法终止的,应当自终止之日起30日内持有关证件到原颁证机关注销代码证,交回代码证书正本及全部副本。
三、组织机构应接受颁证机关对代码证的定期审查:
由于以下原因,颁证机关必须对代码证进行定期审查,各持证的组织机构应予积极配合。一是组织机构代码数据为国家法人数据库的基础信息之一,为了满足国家管理和监督的需要,必须对组织机构信息进行实时更新,动态管理;二是组织机构代码证书的应用部门,在为您办理相关事宜时必须以当年定期审查合格的代码证书作为确认您单位合法身份的依据。
云南省组织机构代码管理中心规定:对代码证在有效期内的组织机构,每年待相关证照年检后30日内到颁证机关参加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年度定期审查(定期审查不收费)。
四、收费依据
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国家财政部发改价格〔2003〕82号文件规定:
代码证书工本费正本10元;
代码证书工本费副本8元;
技术服务费90元;
代码证IC卡40元;
五、逾期办证、逾期定期审查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令第57号及云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云质监局发〔2003〕160号文件的规定对逾期办证、逾期定期审查的组织机构给予代码行政处罚。(电话:4326062)
办证地点:昆明市滇池路1305号(河尾村)办证大厅。(逾期办证:2楼204号)。
对外服务时间:上午:8:30 - 11:30
下午:1:00 - 5:00
(周五下午政治学习,不办理业务)
(注:各州、市、县在当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指定办证点及规定的作息时间办理)
联系电话:省直 0871-4326075、4326076
0871-4326077、4326078
外资 0871-7195651
各州、市、县请与当地114联系
网 址:www.ynbz.net、www.ynstd.net
|
应持
办理 |
组织机构行政公章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 |
组织机构代码证正本及全部副本(包括电子副本IC卡)原件 |
登报声明作废的报纸或在云南标准化服务信息网刊登遗失公告 |
提交下列之一有效文件原件及A4复印件1份: |
提交下列之一有效文件原件及A4复印件1份: |
提交下列之一有效文件原件: |
提交批准其成立或核准其登记主管机关同意其注销的文件材料原件及A4复印件1份。 |
|
申领 |
● |
● |
|
|
● |
|
|
|
|
变更 |
● |
● |
● |
|
|
● |
|
|
|
换证 |
● |
● |
● |
|
|
● |
|
|
|
遗失 |
● |
● |
|
● |
|
● |
|
|
|
定期 |
|
|
● |
|
|
|
● |
|
|
注销 |
|
|
● |
|
|
|
|
● |
所有复印件统一用A4纸复印,每种材料需独立成页,不允许覆盖、叠加。